石狮法院筑牢司法屏障护航绿色发展
以“法”护航 “景”上添花
——石狮法院筑牢司法屏障护航绿色发展
□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黄静瑜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禁渔期是天然水域鱼类产卵繁殖、延续生命的重要时期,也是恢复鱼类物种多样性、修复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时期。如果非法捕捞水产品,不仅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还有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8月15日,石狮法院生态庭组织干警到社区开展主题普法活动,为沿街商铺、社区居民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
石狮三面临海,拥有着丰富的文化和自然资源。近年来,石狮法院以生态环境资源审判为抓手,以多方协作为支撑,不断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绘就石狮高质量发展新画卷。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该院一方面重拳打击环境资源犯罪,用零容忍的态度守护青山绿水;一方面将修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司法审判全过程,探索以生态修复为中心的环境损害救济制度和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实行增殖放流、削填引种等方式恢复生态环境。
“现在开庭!”近日,该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随着法槌落下,被告人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责令向海洋水域增殖放流价值不低于人民币39567元的鱼虾苗进行海洋生态修复。
该案体现了石狮法院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强决心,也是该院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一个缩影。今年来,该院审结生态刑事案件7件10人1单位,其中,适用7人大合议庭审理生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刑事+公益诉讼”共同发力,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石狮法院努力构建“生态+文态”司法保护体系,强化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让千年海丝文化历久弥新。
针对石狮海丝史迹遗产点较多的情况,该院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涉海丝史迹生态破坏案件,共同打造海丝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新格局。
此外,还与石狮市文体旅游局、博物馆定期开展文化遗产联合巡查工作,组织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文化站)和各级文保单位所在村(社区)相关负责人等参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讲培训学习,加强责任部门对《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提升石狮市文物保护能力和水平。
“零距离以案释法给我们带来不一样的体验,今后我们行业将牢固树立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严格落实海洋捕捞的各项要求,杜绝竭泽而渔的行为,保护好海洋资源的多样性!”日前,在旁听完蔡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庭审后,一名渔业协会成员有感而发。
每一个案例都是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动素材。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该院生态庭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精心挑选具有教育意义的案件,邀请重点监控企业代表、易污染行业经营者、渔业协会渔民代表等开展庭审观摩活动。
天蓝水碧海湾美,千年古韵焕新彩。在生态与法韵交融下,石狮“景”上添花,引来万千游客。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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